教务〔2020〕号
关于填报2020春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安排,请各学院(部)依据《桂航教〔2013〕22号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桂航教〔2020〕6号关于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补充规定(修订)》,对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填报。为使本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核算内容:
全体专兼职教师(不含外聘)填报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量,各学院(部)按课程归属进行核算,教学计划内的教学任务以实际上课(教务系统中实际学时)为准,实际教学任务安排与教学计划不一致的,根据已批准的报告执行。
二、填报、核算程序:
1、教师登录学校教学工作量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并按课程所属学院(部)提交。
2、各学院(部)教学工作量审核负责人对本学院(部)教师网上填报的工作量进行核查。
三、网上填报方法:
教师根据本学院(部)教学工作量审核负责人提供的用户名及口令登录学校主页中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对2020春季学期教学工作分项目进行填报。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工作量仅填报2020春教学工作量。
2、2020年春季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是桂航教〔2013〕22号和桂航教〔2020〕6号。
3、工作量计算文件桂航教〔2013〕22号文中第六条所涉及的内容不用在网上填报。
4、桂航教〔2020〕6号文中的第二条、第三条(一)辅导人数少于30人及第三条(二)所涉及的内容不用在网上填报。
5、桂航教〔2020〕6号文中的第六条不适合本学期工作量填报。
五、填报、核算时间安排:
1、即日起到8月9日,教师上网填报且按课程所属学院(部)提交;
2、各学院(部)教学工作量审核负责人审核本学院(部)教师和课程所属本学院(部)的兼职教师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量,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五(9月18日)前提交,并分模块打印工作量汇总表报教务处。
请各学院(部)通知本学院(部)课程所属教师及时填报工作量,按时完成本学院(部)工作量的核算。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