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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课程安排的补充通知
日期: 2018-11-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教务〔2018〕 号

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课程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鉴于每年的高校实验信息数据、实践教学部分的本科数据采集均需要统计校内实践教学场所使用情况和设备设备使用率,以及校外实习基地使用情况,需要明确落实实践教学场地,为做好我校2019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排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独立实验、课内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课程,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均需明确落实实践教学场地,并按要求录入教务系统。

二、各教学单位在青果教务系统里核实本部门管辖的机房、语音室、制图室、专业教室等教室、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基地信息,确保实践教学场地能承担2019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课程任务,如需调整或删除需提交申请报告。

三、独立实验和课内实验课程需明确授课教师、周次、实践教学场地,在1127日前按《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要求将教学安排表报给教务处,并录入青果教务系统,由教务处统一排课。

四、校内开展的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实践教学场地由归属的学院(部)实验中心统一安排落实,由承担单位录入青果教务系统。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前三周开展的实践教学场地安排需要在本学期末放假前完成录入工作,开学三周后开展的需要在第三周之前完成录入工作。

五、校外开展的实习(实训)由承担单位在实施前两周确定校外实习基地或场所名称,并录入青果教务系统。

六、校内外开展的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按要求在实施前两周需将具体的实施计划表提交学院(部)存档备查(详见附件1-4)。教务处及督导将会依据具体安排检查实践教学落实情况。

七、在校内实验场所进行的独立实验、课内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课程,调停课均需征求使用场所归属的学院(部)实验中心意见,确定调停课后要通知学院(部)实验中心。实践教学安排不可随意调整,未按规定履行有关审批手续擅自调课、随意变动上课时间和地点的按《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责任。

实践教学安排是教学安排的重要环节,各学院(部)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实践教学场地人员配备和教学保障工作,确保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实践管理科联系人:蒋丽源,联系电话:2253026,教学运行科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2253025

附件:1.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实施计划表.doc

2.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内实习(实训)实施计划表.doc

3.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课程设计实施计划表.doc

4.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校内实践教学场所使用情况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81122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务处  电话:0773-2253025(教学运行科)/ 2253026(考务科)/ 6796607(实践教学科)      电子邮箱:jwc@gua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