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38 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学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尽快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更好地满足青年教师的业务提升需求,根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桂航教〔2017〕16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青年教师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导师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落实教师“一岗双责”责任制,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治学严谨、关心学校发展。
(二)近3年主讲过至少2门课程,并且未出现过教学事故。
(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学校现有的学科领域相同或相近。
(四)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能够对青年教师进行有效的指导。
二、选聘工作安排
(一)个人填报《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申报表》(附件2)。
2017年选聘的青年教师导师,聘期为2017年9月-2020年9月;2018年选聘的青年教师导师,聘期为2018年12月-2021年11月,均不必重复申报。聘期已满的青年教师导师,不自动续聘。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可重新申报。
(二)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推荐,并填写《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推荐材料(含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邮箱jwc@guat.edu.cn。
(四)教务处核查推荐材料,校长办公会审定选聘名单。
(五)发文聘任。
三、选聘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推荐师德师风高尚、教学业务能力强、能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能有力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教师做导师。
(二)选聘名单确定后,各教学单位要按照附件1要求尽快实施指导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姚兰,联系电话:2253080。
附件 1.
桂航教〔2017〕16号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pdf
2.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申报表.docx
3.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推荐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19年9月16日